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参建单位的主体责任、强化行业监管责任,加强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根据《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工信部令第47号)和《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工信部通信令〔2015〕406号)要求,我中心对池州电信、池州联通开展了通信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检查随机抽取池州市电信、联通公司部分已完工项目,对相关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的质量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检查,共发现问题21处,涉及企业7家。从检查结果看,部分参建企业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未落实到位;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情况缺少,存在管理漏洞;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未针对工程特性进行有效的编制说明;质量和安全隐患仍然存在。另外,我中心还组织池州电信、池州联通以及相关参建单位人员参加安全生产考核测试。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安全生产考核
此次考核测试池州电信、池州联通和各参建单位共22人参加。其中考核不及格有合肥维信通讯有限责任公司1人、中云永腾技术有限公司1人、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1人、浙江省邮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1人、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人。暴露出上述单位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存在安全生产隐患。
(二)工程质量行为
一是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人员与安全交底不一致,报审表时间早于编制时间,缺少设备、材料构配件检验记录;二是设计文本质量较差,敷设管道光缆未标注管孔程式和占位,缺少区域位置平面图和桅杆安装示意图,部分图纸与设计不符;三是监理单位监理规划中人员与现场人员不一致,部分引用条文已过期作废,部分报审表与规划细则无编制时间。
(三)安全生产管理
一是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缺少对现场的巡检次数,未如实记录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情况;二是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与安全技术交底中未针对项目的特性编制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三是施工组织设计中未明确施工管理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四是设计图纸中敷设管道光缆和直埋硅管光缆工序未做相关安全施工说明。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有关单位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建设单位要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加强跟踪检查,督促参建企业,确保整改到位。整改情况请各建设单位汇总后于10月31日前报至我中心。
(二)各参建单位应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注重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将安全生产隐患扼杀在源头,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
(三)各企业要加强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管控,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操作规程。对存在的问题要举一反三,深入分析问题原因,认真查漏补缺,不断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
联系人: 孙涛、桑林海
联系电话:0551-65680713
邮箱: 15755407588@139.com
内容附件: 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问题汇总表(2023年第6期)
安徽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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