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报简报   >

安徽省通信管理局关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单位: 时间:2019-08-23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根据《安徽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开展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皖通信发简函201974)文件要求,我局对你单位通信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监督检查涉及你单位省公司以及合肥、安庆、铜陵市分公司的11处办公场所、通信局站、营业厅,6项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总体来看,你单位基本落实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通信工程建设质量水平稳步提高。但检查发现,你单位仍存在多处安全隐患及工程建设质量问题(详细见附件)。

二、主要问题

(一)安全生产方面

一是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省公司合肥五里墩新技术大楼、安庆分公司综合楼的部分电梯未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要求,进行检测。

二是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省公司邮电大厦、安庆分公司综合楼自用部分的消防水带超过使用期限;省公司邮电大厦负一楼排风系统的风道破裂无法排风、防火门和应急灯损坏、一楼办公室工作人员使用大功率电器;省公司合肥五里墩新技术大楼安全出口被封死;合肥分公司肥东县电源机房对外孔洞未做封堵、油机房未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安庆分公司综合楼门卫室存在私接乱拉电源线现象、人民路机房空调底座未固定、肖坑机房照明灯与走线架线缆距离不符合规定要求。

三是防雷安全工作有待加强。合肥、安庆、铜陵分公司未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2019年通信防雷工作的通知》(工信管函2019807号)要求,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防雷系统。合肥、铜陵分公司综合楼机房多处设备未接地;合肥分公司潜山路交换局配电室内配电屏SPD模块损坏。

(二)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方面

一是设计单位未严格执行有关设计规范。“合肥市分公司合肥市ODN2批次包河苑光交等光网项目”设计单位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交底人未参与该项目设计,设计文件中多处出现与该项目无关内容。

二是施工单位未按要求施工。“合肥市分公司合肥市ODN2批次包河苑光交等光网项目”施工单位安徽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形同虚设,施工现场光交箱接地线未按要求施工。

三是监理单位未履职。“安庆市分公司安庆市ODN2批次双河局OLT出局光缆优化光网项目”监理单位安徽博达通信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对隐蔽工程未实施旁站监理,记录不规范。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你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按照《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工信部通信2015406号)、《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YD5201)等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加强电梯等特种设备管理,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在消防安全方面,要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定期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巡检,杜绝使用不合格的消防设备。

(二)落实防雷工作要求

你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2019年通信防雷工作的通知》(工信管函2019807号)和《通信局(站)在用防雷系统抽查检测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委托具有防雷系统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抽查检测。要进一步加大对通信局(站)防雷系统巡查力度,及时检查防雷器是否正常,提高设备防御雷电灾害能力,保障通信网络运行安全。

(三)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你单位要认真落实《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工信部令第47号)有关要求,从完善制度流程、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检查力度等多方面提升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你单位应要求设计单位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施工单位规范现场管理,严格按照设计图施工;要求监理单位加强过程监督,认真履行现场监理职责。

(四)重视问题整改

对我局通报的问题,你单位要督查相关责任单位,认真落实整改,深入分析问题原因,详细制定问题对策,形成整改报告。整改报告请于2019827日前报送我局。

联系人:操越,联系电话:15305691822


附件: 问题汇总表(安徽电信)

 

                                                       安徽省通信管理局  

                                                                                               2019821 

版权 © 安徽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保留所有权利 备案号:皖ICP备09021440号-1

地址:合肥市濉溪路278号财富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