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根据《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工信部令第47号),我中心对合肥电信、合肥移动、合肥联通、合肥铁塔开展了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5月12日至5月14日、5月19日至5月21日,我中心赴合肥电信和合肥铁塔、合肥移动、合肥联通对10个项目开展质量监督(其中5G无线项目3个、传输项目4个、铁塔项目3个),涉及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16家。
二、主要问题
本次质量监督共发现问题35处(详见附件),主要问题如下:
(一) 基本建设程序未执行
合肥联通被抽查的2个项目,均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手续;合肥电信被抽查的1个项目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手续。
(二) 安全生产存在隐患
合肥联通“合肥联通本地综合接入新建一期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中国通信建设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无施工组织设计,未见三级安全交底记录;合肥联通“合肥联通2019年合肥第十一批共建共享小区主干接入新建总包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黑龙江电信国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无三级安全交底,施工人员未参加安全教育培训。
(三)设计文件不规范
合肥联通“合肥联通本地综合接入新建一期工程”设计单位北京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概预算编写错误;合肥联通“合肥联通2019年合肥第十一批共建共享小区主干接入新建总包工程”设计单位黑龙江网联通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所编写的设计文件中编制依据引用的标准规范名称错误,且未对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合肥移动“合肥移动2018年第一期合肥(徽商国际等)综合业务区光缆线路工程”设计单位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在设计文件中编写依据引用标准规范错误。
(四)监理单位未履职
“合肥联通2019年合肥第一批共建共享小区主干接入新建总包工程”监理单位北京驰跃翔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未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监理单位未针对本项目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总监理工程未提供相关证书;所提供的项目监理日志工作内容几乎相同;监理项目负责人未履职。
三、相关要求
(一)各公司要严格落实国家有关通信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按照《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工信部通信〔2015〕406号)、《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YD 5201)等要求做好通信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同时要确保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投入,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工信部令第47号)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及时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申报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合肥联通要加强对参与通信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的管理力度,要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认识,对于本次质监工作被抽检的项目通报的问题,应督促各责任单位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三)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好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同时强化对工程资料的审核力度,认真落实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黑龙江电信国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应深刻认识到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认真落实《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工信部通信〔2015〕406号),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四)设计单位应规范设计文本内容,杜绝出现编制依据错误、废止等现象;设计文件中重要的安全生产环节应提出相应的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指导意见。
(五)监理单位应切实履行好监理职责,认真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北京驰跃翔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应规范监理资料的编制,提高监理人员专业能力水平。
(六)本次通报将上报至安徽省通信管理局和部定额质监中心,后期我中心将对问题较大的单位组织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请各公司加大项目管理力度
各相关单位要针对本次通报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原因,制定详细方案,认真整改,相关整改情况请于2020年6月5日前报我中心,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中心也将进行跟踪复核,如发现应改未改、弄虚作假等情况将严肃处理。
联系人:樊超,联系电话:0551-65680713。
安徽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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