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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安徽省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随机检查情况的通报 (2021年第5期)

发布单位: 时间:2021-12-02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7号)和《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工信部通信令〔2015〕406号)以及通信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有关规定,强化对通信建设工程参建企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促进通信建设工程质量提高,2021年10月25日至29日,部定额质监中心联合我中心对我省合肥市、芜湖市通信建设工程进行了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检查随机抽取合肥、芜湖两市电信、移动、联通和铁塔公司各两个工程项目,对相关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检查,共发现问题108处,涉及企业21家,其中电信13项、移动23项、联通45项、铁塔27项。从检查结果看,大部分通信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基本能够执行国家工程基本建设程序,遵守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工程质量基本可控。但是,此次检查也暴露出我省通信建设工程质量出现下降趋势。部分参建单位质量和安全意识不强,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未制定、未落实;少数企业安全交底不执行,存在严重管理漏洞;个别人员无证上岗,违规操作;质量风险和安全隐患仍然存在。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部分参建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质量安全管控不到位等问题仍然存在,个别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措施不扎实、成效不明显,特种作业证件无法核实等问题。

(一)实体质量方面

新立水泥杆、硅芯管埋深未达到设计标准。光缆交接箱接地线、接地排和光缆外护层不符合设计要求。设备和机柜未按规范进行加固。一体化机柜主接地排未采取有效接地保护措施。

(二)质量行为方面

建设单位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设计批复时间晚于开工时间,未按要求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申报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施工合同中未明确安全生产费支付数额。设计文件未按规定全额计列安全生产费,管道埋深、光缆路由、机架安装位置未标明,引用部分标准规范已废止。监理单位未按工程实际记录监理日志,未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三)安全管理方面

施工单位安全交底不到位,三级交底未落实,高处、有限空间、道路沿线作业等事故易发、多发情况安全措施不足。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通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施工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无证上岗。监理单位未督促施工单位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监理实施细则中专项作业未明确安全监理内容。

(四)其他

检查中还发现部分施工单位特种作业证件无法核实,如上海肯汀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和勤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紧整改及时消除质量隐患。建设单位要对存在质量问题的项目加强跟踪检查,督促参建企业,确保整改到位。有关整改情况请各建设单位汇总后于11月18日前报至我中心。

(二)各单位要将此次检查作为改进质量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的契机,举一反三,深入分析问题原因,认真查漏补缺,不断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

(三)各建设单位要加强质量诚信、安全生产奖优罚劣工作。发挥市场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约束作用。要将历次质量监督、安全生产检查及相关整改情况纳入合作单位和人员的信用记录管理,并将其与招标、投标活动挂钩。

我中心也将及时向省通信管理局等行业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引导和督促企业认真做好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推动全省通信建设工程质量提高。

 

联系人:孙涛:  0551-65680713。

桑林海:0551-65680713。

 

附件: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问题汇总表(2021年第5期)

 

 

 

 内容附件: 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问题汇总表(2021年第5期)

 

安徽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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